民事诉讼质证顺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5-05-03 07:13:04
当事人质证的顺序是: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民事诉讼质证顺序是怎样的 相关文章
上一篇:7天通知存款是啥意思
下一篇:酒店无法上网怎么办
其他相关资讯
- 极端天气频发的成因与应对策略:气候变...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气象...
-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湖北省武汉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气候变化应对策略:极端天气防护措施与...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气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气象...
- 气候变化应对策略:全球变暖影响下的低...
- 全球极端天气频发:气候变化的深层成因...
- 气候变化对极端天气与生态平衡的长期影...
- 辽宁省沈阳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
- 山东省日照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
-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