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管辖地在哪
更新时间: 2025-08-05 03:12:50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涉外婚姻管辖地在哪 相关文章
上一篇:更诗菊黄家酿熟下一句
下一篇:冰箱堵塞怎么办
其他相关资讯
- 青海大环线旅游价格走势如何?这份省钱...
- 大西北,此生必去的绝美秘境!不来真的...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气...
-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
- 广东省深圳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
- 山西省晋城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
- 广东省佛山市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
- 陕西省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
- 广东省深圳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
-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
-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气象台发布山洪灾害...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气象台发布山洪灾害...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气象台发布...
- 广东省东莞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
-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
- 山西省晋城市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橙色预...
- 山西省运城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