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5-04-30 03:04:09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为: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对等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3)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对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辩权。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相关文章
上一篇: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一共多少章节
下一篇:佛教禅宗上所谓的悟了是指什么
其他相关资讯
- 未来气候变化趋势解析:极端天气应对策...
- 近年极端天气频发的原因与应对策略解析...
- 全球气候变化对极端天气的影响及未来趋...
-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极端天气频发:气候变化背后的真相与家...
- 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未来应对策...
-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气象台发布沙尘蓝色...
- 石阡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 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
- 极端天气频发的根本原因与气候变化应对...
- 气候变化未来趋势解析:极端天气应对策...
- 当前极端天气频发背后的五大诱因与家庭...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气...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025-04-2...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2...
- 甘肃省白银市2025-04-2921...
- 黑龙江省绥化市2025-04-292...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025-04-2...
- 河南省安阳市2025-04-2921...
- 云南省昭通市2025-04-2922...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