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有权收费吗
更新时间: 2025-05-13 02:00:50
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没有权收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73条,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有权收费吗 相关文章
其他相关资讯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四川省成都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气象...
- 湖南省岳阳市2025-05-1223...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气象台发布...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气象台...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气象台发布...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2025-05...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2025-05...
- 四川省雅安市2025-05-1222...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2025-05...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