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5-09-27 05:44:21
有下列证据:
1、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证据;
2、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的证据;
3、不让孩子受教育的证据;
4、难以保证孩子基本生活的证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有哪些 相关文章
上一篇:刘姓历史名人
下一篇:基坑上下通道怎么搭设
其他相关资讯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气象台发...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
- 陕西省商洛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
- 江苏省扬州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
- 四川省泸州市2025-09-2701...
- 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
- 陕西省咸阳市2025-09-2702...
-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
-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2...
-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
- 安徽省滁州市2025-09-2702...
- 安徽省滁州市2025-09-2703...
- 江苏省扬州市2025-09-2703...
- 安徽省滁州市2025-09-2703...
- 江苏省扬州市2025-09-2703...
- 安徽省马鞍山市2025-09-270...
-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