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机关行政复议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 2025-08-03 20:12:36
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婚姻机关行政复议是怎么规定的 相关文章
其他相关资讯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气象台发布山洪灾...
-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气象台发布...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气象台发布暴雨...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
-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
- 山西省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浙江省杭州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
-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
- 陕西省渭南市气象台发布山洪灾害黄色预...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气象台发布...
-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气象台发布...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
-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气象台发布冰雹橙色...
-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