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5-06-20 09:27: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商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相关文章
上一篇:圣诞花环的制作步骤
下一篇:描写中华儿女自强不息的句子
其他相关资讯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气象台发布...
- 河南省鹤壁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
- 浙江省舟山市舟山市定海区气象台发布大...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气象台发布...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气象台发...
- 十二星座本周运势与气象指南:金星逆行...
-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江西省景德镇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气象台发布...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气象台发布...
-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气象台发布...
- 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气象台发布...
- 湖北省武汉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气象台发布暴雨橙...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
-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
- 降温天如何预防心血管疾病?医生提醒3...
- 雨天健身指南:湿度对肌肉表现的影响与...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