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难获赔偿的原因何在
更新时间: 2025-05-14 02:48:26
高空坠物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高空坠物难获赔偿的原因何在 相关文章
上一篇:淡然自若宠儒不惊是什么意思
下一篇:什么是品德能力
其他相关资讯
- 万山区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气象...
-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气象...
- 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河北省保定市2025-05-1400...
- 河北省廊坊市2025-05-1400...
- 河北省秦皇岛市2025-05-140...
- 河北省保定市2025-05-1400...
- 陕西省宝鸡市2025-05-1400...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2025-05-14...
- 河北省保定市2025-05-1400...
- 甘肃省陇南市2025-05-1400...
- 贵州省贵阳市2025-05-1400...
- 河北省保定市2025-05-1400...
- 河北省廊坊市2025-05-1400...
- 河北省保定市2025-05-1400...
- 河北省张家口市2025-05-140...
- 河北省秦皇岛市2025-05-140...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