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限售新政(新房两年内不能出售)
更新时间: 2025-09-26 17:01:57
最近几年房价炒翻天,这些小伙伴们应该很清楚。如今的房价照前几年的翻了一番,真可惜前些年有钱没买房子的,现在想买房却买不起的那些。不过重庆对于这种无限制的炒房出台了新的政策,小编感觉是挺好的。本期的重庆文化,为你解析。
9月22日,重庆、南昌分别出台新购住房限售政策。重庆规定,自9月23日起,在主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南昌也规定,自9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新交易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同出两年限售政策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2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称,为认真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遏制炒房,促进重庆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23日起,凡在重庆市主城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据了解,这是重庆首次出台新购住房限售政策。
同日,江西省南昌市也发布限售政策。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称,自9月23日起,在全市(含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方可转让,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字样。
土地出让方面,南昌市此次规定,市区范围内的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该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等政策(简称“三限房”),并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购一套。“三限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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