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资标准
更新时间: 2025-12-30 04:10:50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6.88%;
二类地区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6.4%;三类地区为1620元,增加100元,增长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为18.5元,增加1.5元,增长8.82%;二类地区为16.5元,增加1元,增长6.45%;三类地区为14.5元,增加1元,增长7.41%。
一类地区包括南京市区、无锡市区等,这意味着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升至2020元。
南京工资标准 相关文章
上一篇:格力空调不制热的原因有哪些
下一篇: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其他相关资讯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