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占用公共用地问题
更新时间: 2025-05-04 04:03:04
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为小区公共用地,小区全体业主对其拥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我国《物权法(草案)》第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的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处理方法:
1、主要应由物业出面负责处理。
2、向城管部门举报。
3、住户可以相邻权起诉,用诉讼途径解决更为合适。相邻权就是保护此类邻里间的侵权行为。
怎么处理占用公共用地问题 相关文章
其他相关资讯
- 气候变化最新趋势:极端天气频发背后的...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气象...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气象台发布...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气象台发布...
-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
- 石阡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县气象台发布...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气象台发布...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
-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
-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县气象台发布...
- 极端天气频发背后:气候变化如何重塑农...
- 气候变化趋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应对策...
- 极端天气最新趋势解读:气候变化影响、...
- 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
- 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县气象台发布...
- 重庆市梁平区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