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 2025-12-02 09:10:31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是否合法 相关文章
上一篇:蛋白打不起来是为什么
下一篇:祝儿子生日快乐祝福语
其他相关资讯
- 青岛的邮政编码多少(青岛市黄岛区邮政...
- 汉堡邮编(汉堡邮编查询)
- 四川眉山区号(四川眉山区号是028还...
- 深圳光明区邮政编码多少(深圳光明区的...
- 青岛邮政(青岛邮政招聘)
- 江苏南通邮政编码(江苏南通邮政编码崇...
- 各省市区(各省市区号)
- 加拿大各地区邮编(加拿大各地区邮政编...
- +258是哪个国家的区号(00595...
- 硚口区邮政编码(硚口区邮政编码是多少...
- 南京江北新区邮编(南京江北新区邮编号...
- 潍坊市奎文区的邮政编码(山东省潍坊市...
- 绍兴市邮编(绍兴市邮编号码是多少)
- 深圳罗湖邮政编码是多少(深圳罗湖区邮...
-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家法...
- 青岛城阳邮编(青岛城阳邮编号多少)
- +81(81)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邮政编码(东莞市寮...
- 西湖区邮政编码(西湖区邮政编码多少)
- 卡塔尔多哈邮编(卡塔尔多哈邮编是多少...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