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行注意安全事项
更新时间: 2025-06-23 10:57:41
1、船舶进入雾航前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做好公司雾航记录,在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和轮机日志上认真记录船舶雾航采取的各项措施。船长应督促驾驶员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及时抄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海警告和雾航警报,船长对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汐潮流及通航密度等信息应做到充分的掌握,结合本船性能和特点,做好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3、轮机长应按船长要求备足供主机变速的燃油。
4、当视线恶劣、渔船密集、避让困难、航道复杂及船长对航行安全无把握时,为确保船舶雾航安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择地锚泊或滞航,切勿盲目航行。
5、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了望,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
6、能见度小于5海里时,即认为能见度不良,应处于雾航的戒备状态,做好一切雾航准备工作,开启雷达并调整到最佳状态,注意收听VHF和加强瞭望等。
7、当能见度小于3海里时,即认为能见度严重不良,按规定施放雾号,通知机舱备车,进行系统观测,不论白天、夜间必须开启航行灯,同时应毫不迟疑地报告船长。
8、能见度严重不良时,船长必须立即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坚持在驾驶台值守。值班驾驶员应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己采取的措施报告船长,船长应研究核实雾航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督促值班驾驶员认真了望,勤测船位。
9、机舱接到备车航行通知后,值班轮机员应立即做好操纵主机的一切准备,报告轮机长,并严格执行驾驶台的备车、用车命令。
10、全船应保持肃静,禁止喧哗,以免干扰驾驶员的听觉,驾驶人员必须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了望,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交谈,必要时打开驾驶台门窗,充分利用视觉、听觉观察可疑动向和音响。
船舶航行注意安全事项 相关文章
- 阴雨天湿度飙升?3个科学技巧教你保护...
- 暴雨季房屋渗水?这5个防水参数达标了...
- 气象数据如何影响孩子的学习效率?揭秘...
- 寒潮来袭时,农作物如何扛住零下15℃...
- 气象卫星分辨率提升10倍后,暴雨预报...
- 云南省思茅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气象台...
-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气象台发布...
- 北京市朝阳区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
- 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
- 广东省梅州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
-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
-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气象台发布地质灾害...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气象台...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气象台发布高...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气象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