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各仪器操作方法
更新时间: 2025-10-02 07:40:26
1、试管使用方法:可直接加热,加热固体时,试管口略向下倾斜,加热后不能骤冷,也不能立即放回塑料试管架上。
2、试管夹使用方法:试管夹应从试管底部往上套,然后夹在试管中上部,手握长柄,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
3、烧杯使用方法:加热时要垫石棉网,加热前外壁应擦干,不能用于固体加热。配置溶液时,要用玻璃棒轻轻搅拌。
4、玻璃棒使用方法:搅拌时不可碰击容器壁,不可用棒端击碎固体,用后要立即清洗。
5、酒精灯使用方法:灯芯松紧适宜,不能烧焦且应剪平,不准用燃着的酒精灯引燃另一酒精灯,不准用嘴吹灭,不可向燃着的酒精灯内添加酒精,不用时必须盖上灯帽,应用外焰加热.。
6、量筒使用方法:量筒要放平,视线要与凹液面的最低处保持水平,不可加热,不可量取热溶液,应根据所取液体量选取量程合适的量筒。
7、托盘天平使用方法:称量前检查游码是否在零刻度,天平是否平衡,称量时,左物右码,放砝码时,先大后小。
8、胶头滴管使用方法:取液时先将胶头中的空气挤出,再用滴管取液,不可反复挤压胶头。滴加时应让滴管悬空,位于容器口正上方,不可伸入容器内或接触容器壁,取液之后立即清洗,不可一管多用。
9、蒸发皿使用方法:可直接加热,均匀加热,切勿骤冷,加热结束,用坩埚钳夹持移开。加热后的蒸发皿不能直接放在试验台上。
10、长颈漏斗使用方法:不可向其中倾倒热的液体,长颈漏斗下端要没入液面以下。
11.集气瓶使用方法:集满气体后应用玻璃片盖住瓶口,在瓶内燃烧物质时,若有熔化物飞溅,应在瓶底铺一层细沙或放少量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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