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 2025-08-07 00:29:59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相关文章
上一篇:风之灵位置光遇
下一篇:妈妈喊你回家吃饭意思
其他相关资讯
- 气象雷达升级后,ai能提前1小时预测...
- 手机在极端天气下会罢工?揭秘温湿度传...
-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气象台发布地...
-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重庆市璧山区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气...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
-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气象台发布...
- 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气象台发布雷电黄...
- 阴雨天追剧画质变差?3个气象参数揭秘...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
-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
- 天津市宝坻区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
-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台发...
-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