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天气生活

我国破产重整时间规定

更新时间: 2025-07-12 07:35:53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根据《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标签: 竹溪县 气象台 解除 大风 蓝色 预警 iv 一般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电话:13728689903
邮箱:13728689903@163.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5 7tqp.com

粤ICP备20254380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