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
更新时间: 2025-04-30 11:21:50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是否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负责 相关文章
上一篇:百戏之祖是指哪个剧种
下一篇:借记卡和贷记卡有什么不同
其他相关资讯
- 极端天气频发背后的气候变化:成因、影...
-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甘肃省庆阳市气象台发布沙尘蓝色预警信...
- 山西省长治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气象台...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气象...
-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
-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气象台发布沙尘蓝色...
-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气象台发布...
-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
- 云南省思茅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气象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气象台...
-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
- 济源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 河南省三门峡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