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6-02-20 20:38:15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5 7tqp.com
粤ICP备20254380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