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会怎么处理,不要抱侥幸心理
更新时间: 2025-05-04 11:51:42
2011年5月以前酒驾在我国的处理方式还是很轻的,即使是醉酒驾驶机动车都只用行政拘留十五日以下。自2011年5月开始酒驾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醉驾更是入刑。
2011年后酒驾的处罚分六个档次,处罚由轻到重的违法行为分别为酒驾、再次酒驾、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涉交通肇事罪。下面一个个介绍处罚规定。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此处罚,驾驶证分扣光,去车管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自酒驾查获之日起六个月后拿回驾驶证。
再次酒驾,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里的前一次酒驾是指发生在2011年5月之后,第一次酒驾发生在此时间之前的不算再次酒驾。此处罚驾驶证吊销,二年后才能重考。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里的醉酒驾驶,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则会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也是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涉交通肇事罪,指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开车害人误己,望广大驾驶员不要抱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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