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行政赔偿被告怎么确定
更新时间: 2025-06-27 02:27:13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决定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行政赔偿被告怎么确定 相关文章
上一篇:婴儿式与大拜式的区别是什么
下一篇:如何避免轮胎被扎受伤
其他相关资讯
- 淄博张店区2025年6月27日旅游攻...
- 汉源九襄古镇2025年6月27日旅游...
- 呼伦贝尔牙克石凤凰山2025年6月2...
- 2025年6月27日樟树阁皂山游玩攻...
- 2025年6月27日临颍南街村一日游...
- 西北旅游注意事项有哪些
- 2025年6月27日葫芦岛龙湾海滨游...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气象台发布大雾...
-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气象...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气象台...
- 辛集束鹿公园2025年6月27日旅游...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气象...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气象台发布...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
-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气象台发布...
-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
- 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