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共同债权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5-06-18 02:30:04
离婚后关于共同债权的处理如下: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关于共同债权如何处理 相关文章
其他相关资讯
- 辽宁省大连市2025-06-180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2025-06...
- 雨季购房必看:湿度对建筑结构的影响及...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2025-...
- 四川省南充市2025-06-1801...
- 四川省成都市2025-06-1801...
- 四川省德阳市2025-06-1801...
- 四川省绵阳市2025-06-18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2025-06-...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20...
- 极端天气如何影响运动员表现?揭秘温度...
- 二十四节气里的农耕智慧:古人如何用天...
- 降温天穿羽绒服也有讲究!气象专家教你...
- 降温天气必备!气象学角度揭秘5种暖身...
- 天气如何影响你的音乐品味?揭秘湿度、...
- 天气变化中的风水奥秘:从气压到阴阳平...
- 四川省广元市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
-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
- 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气象台发布...
天气预报导航
天气资讯
更多 >>